一、出臺背景
為了規范和加強烏蘭牧騎專項資金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結合烏蘭牧騎工作實際,我們會同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起草了《內蒙古自治區烏蘭牧騎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重點,劃分各自職能,規范專項資金的申報、使用等流程,支持我區烏蘭牧騎事業發展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管理辦法》共包括七章25條。
第一章,總則。包括管理辦法制定的依據、專項資金的定義和管理使用原則。
第二章,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。明確了專項資金7個方面使用范圍及禁止使用方向。
第三章,職責分工。明確了財政部門、文化和旅游部門及項目單位的職能職責。
第四章,專項資金的分配。明確了專項資金的分配依據及流程。
第五章,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。明確了資金的下達使用要求。
第六章,績效評價與監督檢查。明確了資金的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要求。
第七章,附則。
三、烏蘭牧騎發展專項資金主要適用范圍
(一)開展公益性演出。對烏蘭牧騎開展的公益性演出活動進行補助,每支烏蘭牧騎每年不得少于60場。
(二)劇節目創作編排。對烏蘭牧騎創作接地氣、傳得開、留得下的文藝作品予以補助。
(三)人才培養培訓。利用高等院校、職業院校的資源建立烏蘭牧騎培訓基地。針對烏蘭牧騎隊長、骨干、隊員的專業技能進行培訓;針對烏蘭牧騎音樂、舞蹈、曲藝、小戲小品、一專多能等藝術人才進行業務培訓。
(四)設施設備購置。對烏蘭牧騎的專業設施、業務設備、服裝道具等專業配置給予適當的補助。
(五)烏蘭牧騎重大演出活動。對實施的全區性會演、調演、巡演,烏蘭牧騎專業賽事以及參加對外文化交流演出等予以適當補助。
(六)組織管理支出。主要用于開展烏蘭牧騎評估評價、宣傳推廣、網上烏蘭牧騎建設、績效評價等組織管理支出。
(七)其它列入工作計劃的烏蘭牧騎事業發展重點工作。
該《解讀》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疑問的,可向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、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咨詢。
自治區財政廳:高亞男 0471-4192275
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:包薩日娜 0471-6968114
政策發布:內蒙古自治區烏蘭牧騎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